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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护栏后逃逸 北京一司机被判拘役1个月
发布时间:2022-09-28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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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醉驾撞护栏后逃逸 北京一司机被判拘役1个月 新京报快讯 11月30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史明书危险驾驶一审刑事讯断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查看院指控:被告人史明书于2020年4月29日0时48分许,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的白色沃尔沃牌小型客车,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西单十字路口,由北向东左转弯时,车辆右前部与灵活车道、非灵活车道断绝护栏相撞,造成交通变乱。在现场执行勤务的公安民警示意拦停,其拒不断车,驾车逃逸,将车辆停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东口处,后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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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护栏后逃逸 北京一司机被判拘役1个月 新京报快讯 11月30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史明书危险驾驶一审刑事讯断书。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查看院指控:被告人史明书于2020年4月29日0时48分许,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的白色沃尔沃牌小型客车,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西单十字路口,由北向东左转弯时,车辆右前部与灵活车道、非灵活车道断绝护栏相撞,造成交通变乱。在现场执行勤务的公安民警示意拦停,其拒不断车,驾车逃逸,将车辆停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东口处,后被查获。被告人史明书到案后能如实供述醉酒驾驶灵活车并产生交通变乱及逃逸的犯法事实。

经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判定中心判定,被告人史明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8.4mg/100ml。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办理局西城交通支队出具的《门路交通变乱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史明书负担变乱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按照被告人史明书所具有的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发起判处拘役一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史明书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发起未提出异议,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历程中亦无异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查看院指控被告人史明书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实,指控罪名建立,量刑发起适当,应予采取。鉴于被告人史明书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本身的罪行,当庭可以或许认罪,可依法从轻惩罚。

被告人史明书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置惩罚。鉴于被告人史明书产生交通变乱并逃逸,可对其酌情从重惩罚。据此,本院按照被告人史明书认罪认罚的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划定,讯断如下: 被告人史明书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编辑 林玮琪 来历: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返回,检察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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